|
|
|
|
您当前的位置:本地通首页 > 本地文化 > 盘锦市图书馆

盘锦市图书馆

关键词:图书馆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盘锦市文化局
  • 电 话:0427-2889605
  • 网 址:http://www.pjstsg.com/
  • 感谢 lidan 您提交的信息已被本站采纳
  • 点击率:17136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

图书馆简介

  盘锦市图书馆是市属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盘锦地区图书馆藏书、文献编目、文献信息交流、学术研究及图书馆自动化的中心。
  盘锦市图书馆成立于1985年,1993年1月正式对读者开放,馆舍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馆内有工作人员53人,副研1人、馆员26人、助理馆员20人,2009年购书经费30万。
   现任馆长邱茂炜,主要业务部门有:采编部、辅导咨询部、技术部。现对外服务的读者服务窗口有:图书外借一部、图书外借二部、报纸阅览部、期刊阅览部、电子阅览部、历史文献查阅室、地方文史资料查阅室、参考书查阅室、读者自习室、书画习练室等。馆内现有藏书130,595册,年订阅报纸112种,期刊428种,总藏书量为152,435册。
   盘锦市图书馆是全市重要的知识信息枢纽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地。全年365天开馆,每周平均开馆时间65小时,全年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文献信息服务,是盘锦市民终身教育的社会课堂。

盘锦市图书馆学会地址:市府大街19号
开馆时间   
 
夏季:早8:00~晚6:00
冬季:早8:00~晚5:00
 

读者须知   
 
外借部:    
    (以下规定适用于外借一部、外借二部)
    一、借阅处为读者提供馆藏普通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图书的外借服务。
    二、读者办理借书卡需交押金100元(退证时押金如数返回),长期有效。
    三、读者卡一旦丢失,须及时到馆挂失,凭身份证及押金收据退卡并重新办理新卡。
   
期刊阅览部:    
    一、本室为读者提供馆藏中文期刊阅览及过刊查询服务。
    二、进入本室阅览期刊,须办理阅览证,收取阅览证工本费5元,有效期一年(离退休老干部免费阅览)。
    三、读者到本室阅览期刊,须先出示阅览证,签名登记后再行阅览。(个人物品请自觉存放到储存柜内)。

报纸阅览部:    
    一、本室为读者提供馆藏中文报纸阅览及查询服务。
    二、进入本室阅览报纸,须办理阅览证,收取阅览证工本费5元,有效期一年(离退休老干部免费阅览)。
    三、读者到本室阅览报纸,须先出示阅览证,签名登记后再行阅览。

电子阅览部:    
    盘锦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丰富的馆藏资源,为社会各界读者提供本馆书目库查询、多媒体资料检索、网上信息查询、万方全文数据库查询等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优雅、舒适的上机环境,欢迎各位读者广为利用。
    一、本室为您提供馆藏书目数据,多媒体资料、网上信息,万方数据等查询服务。
    二、进入本室,请自学维护上机秩序,保持室内清洁、肃静、勿大声喧哗、吃食品、吸烟或接打电话。
 
 

 电子阅览部读者须知  
 
    盘锦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丰富的馆藏资源,为社会各界读者提供本馆书目库查询、多媒体资料检索、网上信息查询、万方全文数据库查询等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优雅、舒适的上机环境,欢迎各位读者广为利用。
    一、本室为您提供馆藏书目数据、多媒体资料、四库全书、万方数据、电子图书等查询服务。
    二、进入本室,请自学维护上机秩序,保持室内清洁、肃静、勿大声喧哗、吃食品、吸烟或接打电话。
    三、为了网络安全,请不要自带软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
    四、请您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指定机位上机,要爱护机器设备,损坏要赔偿。
    五、请按正确的方法上机操作,不得擅自改动计算机中的配置,严禁增加、删除、修改计算机中的文件,不得自行安装软件,不得从互联网上下载程序或文件。
    六、当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时,请勿自己动手解决,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七、请您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访问反动、赌博、淫秽、色情等不健康网站。
    八、请您自觉遵守本室规章制度,违者终止上机。 

赞助商提供的广告
纠错信息:(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
电话:18904273698 0427-3301177 传真:0427-3301177 邮箱:panjinzaixian#126.com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泰为五金汽配城商网34-4 邮编:124000
Copyright © 2004-2024 盘锦嘉益万通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