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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5/12 14:14:53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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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首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在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备案手续。 预售商品房具体转让条件依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1、预购人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而转让的,则预购人应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才能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 2、预购人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此时,预购人无须经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但预购人仍要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时要注意: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预售的商品房转让后再转让的,应当按照前述办法,订立再转让的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及时办理转按揭手续以及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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