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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买房流程——第六步:保险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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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5/12 14: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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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您到银行进行贷款时,交纳的手续费里有保险费,一般对此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交保险呢?

   1、办理抵押贷款为什么要买保险?
   2、房地产保险应遵循什么原则?
   3、如何选择房地产保险的种类?
   4、什么是房地产保险?
   5、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房屋保险条款

   如何选择房地产保险的种类?

   房地产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产。责任,人身等方面,因此房地产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多,在这里,主要介绍一般投资大众或工薪阶层关心的与住房有关的保险。

   ①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 、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

   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魄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贼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②房地产责任保险,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 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赔偿责任。
   ③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房屋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 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④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它属于房地产融资保险的一种,是为了保障贷款 资金安全而由借款人作相关投保的一种房地产保险
   所谓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就是申请抵押房屋贷款的人应贷款银行的要求,用以保证贷款资金安全而把抵押房屋投保的险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保险内容:

   第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第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其它因装修。购置而附属 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第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 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 年计收一次;
   第五,被保险人义务;
   第六,损失赔偿。

   房地产保险应遵循什么原则?

   房地产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作为,为了确定合同双方(投保人、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所订立的保险合同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最大庄信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以最大的城实态度对竺对方,被保险人尤其要遵守城信原则。为此投保人必须透露一切重要事实,并且不对保险作虚伪陈述。如果不透露重要事实或作虚伪陈述都将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2.可保权益原则。可保权益原则要求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保险标的拥有可保权益。这项原则是财产保险特有的原则。在房地产保险中,由于保险合同以不能事先确定事件的发生作为给予保险金(指以保险财产的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在保险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的前提,这就有了可以利用这种特点来牟利的可能。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必须是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保险标的对投保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表现为假如财产安全,投保人就能得益,反之,如果财产遭受损毁,投保人便会蒙受损失。换句话说,可以进行投保的财产必须是投保人拥有保险权益的财产。

   3.赔偿原则。在投保人的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赔偿。这种赔偿具有几个特点:

   (1)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实际损失为限,即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得到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第二,以保险金额为限,即保险赔偿金额只能低于。等于保险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第三,以可保利益为限。例如在财产抵押贷款保险中,受押财产方在受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只能得到相当子其借出款项的赔偿金。

   (2)保险人对赔偿方式可以选择。保险人的赔偿意图是使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经过补偿恢复到他在发生损失前的经济状态,保险人可以选择货币支付,或修复原状,或以换置的方法来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3)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得到额外的利益。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是对损失进行补偿,而不能使被保险人通过补偿获得更多的好处。对此,各国的法律都有所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是权益转让的规定。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方责任所引起的,第三方就负有赔偿的责任。被保险人从第三方获得了补偿,则不能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如从保险人处获得了赔偿,那么他要将其原应享有的向第三方索赔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即被保险人不能因一笔财产遭受了损失而获得双份的补偿。关于权益转让,除了上述规定之外,还有下面的含义:

   被保险人从任何方面得到的赔偿和收益都得转让,但慈善性赠款除外。保险人获得权益转让,一般是在给付了赔偿之后,但也有在保险单上注明不论在赔付之前或赔付之后都可应用权益转让的规定。保险人在权益转让中仅享有保险人可以享有的权益,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亨有权益而追偿的金额,若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全归保险人;若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还给被保险人。第二是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虽然一个被保险人可以以其财产就同一危险投保多张保险单,若保险事故发生,他从多个保险人那里获得的赔偿总值则不能超过其财产本身的价值。

   4,近因原则。一起事故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的原因往往不止一个,有时事故原因错综复杂。但这些原因中必有一个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即近因。只有承保的风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会对损失进行赔偿;若不是近因,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什么是房地产保险?保险当事人是哪些?

   房地产虽然风险较少,但并不是毫无风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房屋毁损的可能性随时都存在。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那将会给房屋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尽量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购买房地产保险就很有必要。

   什么是房地产保险?

   所谓房地产保险,主要是指以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中的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对大多人来说,买保险主要是买房地产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房地产的风险是纯粹风险,即偶然性。意外性和可测定性。

   房地产风险分几方面?

   房地产风险一般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房地产财产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即房地产财产因自然风险或行为风险等作用而造成的房屋本身的损坏,引致房地产资产贬值,如洪水、火灾造成的损失,就属直接损失;间接损即房地产财产价值因其他财产的直接损失而降低以及因财产接损失而使未来营业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等。

   第二,房地产任损失,发生在房屋的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的责任损失。如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移动,改变房屋结而影响邻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应负有的赔偿任。

   第三,房地产人身损失,主要是在房地产抵押期间,抵人在合同期内死亡,会给抵押权人带来经济损失。可以说,地产保险就是通过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围内的房地产损失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

   保险的当事人是哪些呢?

   主要指房地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房地产投保人指的是房地产保险标的有可保利遮,并与房地产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硷费义务的人。

   房地产保险人指的是与房地产投保人订立保险啥同,收取保险费,并承担保险合即定的赔偿责任或者给付腺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房地产被保险人是指其房屋等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谍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房地产投保人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巨"房地产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饵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为受益人。

   房地产保险的品种及功能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地产保险已经成为必须的一道手续。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保险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保险、房屋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房地产财产保险和房地产责任保险。其中,与个人购房密切相关的是后四项。

   不仅是在购房时是必须的,而且由于房地产的使用时间一般在60年以上,也是在这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障你对房屋的使用权的一种有效措施。

   房屋保险该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个人住房按揭保险近几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开办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为了保障受押人的利益,保证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若遭受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各商业银行都规定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作为获得抵押贷款的条件之一。“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与前述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内容方面无多大区别,它主要通过抵押条款规定了抵押人在保险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并要求抵押人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品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

   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房地产责任保险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买房,可别忘了公证 

   购房公证,作为一个非常实用的民事公证新项目,越来越多地走入市民的生活。记者从上海市公证处获悉,在日前举行的大型公证咨询活动中,购房公证咨询最受欢迎。

   公证提前介入

   防止“狸猫换太子”

   退休干部老王老俩口要到市郊买套商品房。老王在曹安路上看中一套房子,价格适中,房型也不错。老王正准备拍板,一位老友的建议却让他最终改了主意:老友建议他上公证机关咨询一下。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陪他到现场售楼处,审查这家房地产公司的有关材料后,竟发现老王看中的并非房产公司所称的商品房,而是动迁用房。购房者只能拿到俗称“蓝卡”的租赁证,而非产权证。

   初次购房的居民往往只关心房型、房价,对其他情况却不甚明了。公证人员若提前介入,能帮助购房者调查房地产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销售商品房的条件和资格,为购房者决策提供法律指导意见,个别房产商“一女二嫁”或是“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就很难得逞了。

   购房合同公证

   为你争回每分利益

   本市一家合资企业的人事部经理徐某,看中一套高标准内销房,于是付了订金,签了认购书。在首付一笔房款并签订预售合同前,徐某提出要对合同进行公证。

   公证人员对房产商提供的预售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发现合同中多项条款,特别是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措辞含糊,而且购销双方权利和义务也不对等。公证员当即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修改后的合同进行了公证。

   事也凑巧,由于房产公司的原因,工程延期4个月才竣工交付。徐某与房产商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由于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且经过公证,徐某顺利获得了合同约定的一大笔违约金,而该楼的另外一些业主由于当初签合同时“百依百顺”,又没经过公证,获得的赔偿金很少,只得自认倒霉。

   房屋交接公证

   让你安心迁新居

   小刘为了结婚,在近郊购买了一套二室一厅。合同约定去年9月交房。9月底,房产公司发了一份书面通知给小刘,称房子已造好,要求小刘办理交接入户手续。10月初,小刘兴冲冲赶去,见房子果然已完工,水电煤也全通了。小刘办完房屋交接手续,拿到钥匙开始装修。11月底,房子装修完毕。12月1日,小刘举办了婚礼。谁知当这对新人从外地度完蜜月回到新居,突然接到房产公司通知,称要进房重新排管道,并说室内肯定会“破相”。小刘当然不同意,多处奔走打听后,他找到市公证处。

   公证处派员查明,原来小刘的房屋尚未验收合格,还没拿到新建住宅交付许可证。但房产公司为了避免延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便提前发出了入户通知书。然而,房屋质检部门在验收时发现,该楼上下水道施工不合理,要求房产公司整改。在公证人员的建议下,小刘马上对自己的房屋装修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今后上法院打官司的索赔依据。

   购房公证

   购房公证属自愿,您可自行选择是否公证,如果您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即必须办理购房公证:

   1、购房人或购房人之一为外籍人士,须办理购房公证;
   2、购房人或购房人之一为港、澳、台人士,须办理购房公证;
   3、购房人或购房人之一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办理监护公证;
   4、购房人委托他人代办购房手续,须办理委托公证。
   另外,相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您也需要事先了解一些,您可以到我们为您提供的法规政策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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