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突然不上班,雇主打电话寻找,接电话的是民警 此人涉嫌盗窃已被抓 苏女士给父母找来的保姆,拿着自己家的钥匙进进出出,还向她借钱。这都不算啥,但这个保姆却是网上逃犯。
“家政公司这不糊弄人嘛?”苏女士一想起这事,后背就直冒冷汗。
家政公司认为自己只提供中介服务,不负责雇佣双方身份核实。
雇来的保姆是“优秀员工”
32岁的苏女士家住鞍山市铁东区35中附近,因与父母家距离较远不方便照顾,4月份她在家政公司雇了一名保姆,在白天照顾父母。
苏女士说,由于之前多次在这家家政公司雇过保姆,因此这次家政公司特意将“优秀员工”张某介绍给了苏女士。
“小张来之后,非常勤快,也很能吃苦,父母都还满意。”苏女士觉得张某的所作所为确实对得起“优秀员工”这个称号。
5月中旬,张某先后两次以家中出事需要用钱为由,向苏女士借了2500元“救急”。张某为了证明自己“诚意”,给苏女士打了一张欠条。事后,张某归还了苏女士1000元,剩下的钱却迟迟不还。
6月19日,张某突然不来上班了,苏女士打电话联系,对方也不接电话。最后,接苏女士电话的却是民警。
民警说,张某其实姓汪,因涉嫌盗窃被网上通缉近一年,现已被警方抓获。“她所有的身份信息都是假的!包括她的那张二代身份证!”
家政公司称不负责核实身份
“一想到这两个月来,父母身边待着一个通缉犯,还拿着自己家的钥匙进出,我后背就直冒冷汗!”苏女士认为,家政公司没有核实保姆身份就介绍给她一个通缉犯,负有法律责任应对其进行赔偿。
对于保姆提供的虚假身份信息,该家政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认为,家政公司只负责为雇主推荐保姆,只提供中介服务,不负责核实雇佣双方身份信息。
“我们向雇主推荐保姆,如果雇主相中了,应该自己去公安机关查证核实。她(苏女士)自己不去核实,出了事应由她自己负责,家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王先生说。
同时,王先生表示,苏女士自己借保姆张某钱、将自己家钥匙交与张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家政公司无关。
“这名保姆是否为家政公司员工,决定家政公司是否对此事件承担相应责任!”本报法律顾问秦大军说。
秦大军认为,如果该保姆不是家政公司员工,家政公司只是向雇主和保姆提供一种中介服务,那么雇主和保姆之间签订的合同就属于“居间”合同,作为中介方的家政公司只负责提供信息,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这名保姆是该家政公司员工,并被选为优秀员工,那么家政公司就有向雇主提供保姆真实身份的义务,并对其身份进行审查。由于保姆提供的虚假身份信息使得雇主得不到应有服务,家政公司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家政公司有保障服务质量的义务,如若不能更换保姆继续为苏女士服务,应当少收或者退还苏女士已经交付的相应家政费用。”秦大军说。
鞍山市警方提醒,雇主在挑选保姆或者雇佣服务人员时,应到附近公安机关核实其身份信息,避免出现类似事情。 本报记者 智喜春
律师观点
保姆是否为家政公司员工 决定家政公司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