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0”变“Q” 他被拘留15天

  • 梅花恋冬
楼主回复
  • 阅读:415
  • 回复:0
  • 发表于:2011/8/20 14:48:34
  • 来自:辽宁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盘锦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怕被交通岗的电子眼拍到,一名外地来沈司机玩起了小聪明。
  他给自己的前后车牌上都加了一笔,结果“辽JG0655”就变成了“辽JGQ655”,这多出的一笔让他不得不接受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昨日16时30分许,在和平区中华路路段,阜新司机刘某的“伪装车”刚好碰上了火眼金睛的和平交警一大队警员李克东。
  “下午4点多,我在中华路附近执勤,看见这辆车的车牌很不自然,像有被描过的痕迹。因为怕他看见警察后逃跑,我直接把摩托车骑到他车的前方,让他把车停下,出示驾照。司机说是小孩儿玩的时候涂上去的。但也不可能前后车牌涂得完全一致啊。后来他承认是自己改的了。”李克东说。
  原来,刘某将黑色本田车的前后车牌都加了一笔,“0”就变成了“Q”。
  李克东表示,虽然只是很小的涂改,但已经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属于擅自涂改车牌。
  刘某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并扣除12分。
  这种看似小的行为却可能导致交警无法查询此人,一旦发生肇事,很可能造成麻烦。
  “这个改法其实比较幼稚,属于小聪明。不过代价是比较大的。”李警官说。
  坐在交警大队问询室的刘某摇着头说:“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我不懂法的。”
一个小小的偶然,一个浅浅的微笑,一声温馨的话语,一份柔柔的温情——这便是生活。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